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朱氏震曰:兌澤離火,而《彖》曰「水火」,何也?曰:坎兌一也。澤者水所鍾,無水則無澤矣,坎上為雲(yún),下為雨。上為雲(yún)者,澤之氣也。下為雨,則澤萬物也。故屯、需之坎為雲(yún),小畜之兌亦為雲(yún)。坎為川,大畜之兌亦為川。坎為水,革兌亦為水。坎陽兌陰,陰陽二端,其理則一,知此始可言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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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李舜臣-第49卦?革卦?彖傳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