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與五,皆貞者也。貞者不志于利,故皆不得以豫名之,其貞同,其所以為貞者異,故二以得吉,五以得疾也。二之貞,非固欲不從四也,可則進,否則退,其吉也,不亦宜乎?五之於四也,其質則陰,其居則陽也。質陰則力莫能較,居陽則有不服之心焉。夫力莫能較而有不服之心,則其貞足以為疾而已。三豫者皆內喪其守,而外求豫者也,故小者悔吝,大者兇。六五之貞,雖以為疾,而其中之所守者未亡,則恒至於不死。君子是以知貞之可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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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子夏-第16卦?豫卦六五?爻辭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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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楊萬里-第16卦?豫卦六五?爻辭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