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正義曰:鄭玄云:「以養賢者宜過於厚?!雇踺o嗣注此卦云:「音相過之過?!鬼n氏云:「養過則厚。」與鄭玄、輔嗣義同。唯王肅云:「過莫大於不養?!箘t以為過失之過。案:此《序卦》以大過次頤也。明所過在養。子雍以為過在不養,違經反義,莫此之尤。而周氏等不悟其非,兼以過失釋大過之名,已具論之於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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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王弼-第28卦?大過?序卦傳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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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虞翻-第28卦?大過?序卦傳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