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人因時而處,宜隨事而順理。夫勢均,而不相下者,常理也。然有雖敵而相資者,則相求也,初四是也。所以雖旬而無咎也,與人同而力均者,在乎降己以相求,協力以從事。若懷先己之私,有加上之意,則患當至矣。故曰:過旬,災也。均而先已是過旬也,一求勝,則不能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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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陳夢雷-第55卦?豐卦初九?象傳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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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朱熹-第55卦?豐卦初九?象傳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