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翻曰:陰消乾,又反泰也。謂三。比坤滅乾,以臣弒其君子弒其父,故曰“匪人”。陰來(lái)滅陽(yáng),君子道消,故“不利君子貞”。陰信陽(yáng)詘,故“大往小來(lái)”。則是天地不交而萬(wàn)物不通,與比三同義也。
《彖》曰:否匪人,不利君子貞。
崔覲曰:否,不通也。于不通之時(shí),小人道長(zhǎng),故云“匪人”。君子道消,故“不利君子貞”也。
大往小來(lái),
蜀才曰:此本乾卦。大往,陽(yáng)往而消。小來(lái),陰來(lái)而息也。
則是天地不交而萬(wàn)物不通也。
何妥曰:此明天道否也。
上下不交而天下無(wú)邦也。
何妥曰:此明人事否也。泰中言志同,否中云無(wú)邦者,言人志不同,必致離散,而亂邦國(guó)。崔覲曰:君臣乖阻,取亂之道,故言“無(wú)邦”。
內(nèi)陰而外陽(yáng),內(nèi)柔而外剛,
崔覲曰:陰、柔,謂坤。陽(yáng)、剛,謂乾也。
內(nèi)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zhǎng),君子道消也。
崔覲曰:君子在野,小人在位之義也。
《象》曰:天地不交,否。
宋衷曰:天地不交,猶君臣不接。天氣上升,而不下降;地氣沈下,又不上升。二氣特隔,故云“否”也。
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虞翻曰:君子謂乾,坤為營(yíng),乾為祿,難謂坤為弒君故以“儉德辟難”。巽為入伏,乾為遠(yuǎn),艮為山,體遁象,謂辟難遠(yuǎn)遁入山,故“不可營(yíng)以祿”。營(yíng),或作榮。儉,或作險(xiǎn)。
孔潁達(dá)曰:言君子于此否時(shí),以節(jié)儉為德,辟其危難,不可榮華其身,以居祿位。若據(jù)諸侯公卿而言,是辟時(shí)群小之難,不可重受官爵也。若據(jù)王者言之,謂節(jié)儉為德,辟陰陽(yáng)厄運(yùn)之難,不可自重榮貴而驕逸也。
荀爽曰:拔茅茹,取其相連,匯者,類也。合體同包,調(diào)坤三爻同類相連,欲在下也。貞者,正也。謂正居其所則“吉”也。
《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九家易》曰:陰志在下,欲承君也。
案:初六,巽爻。巽為草木,陽(yáng)爻為木,陰爻為草。初六陰爻,草茅之象也。
荀爽曰:二與四同功,為四所包,故曰“包承”也。小人,二也。謂一爻獨(dú)居,間象相承,得系于陽(yáng),故“吉”也。大人,謂五。乾坤分體,天地否隔,故曰“大人否”也。二五相應(yīng),否義得通,故曰“否,亨”矣。
《象》曰:大人否享,不亂群也。
虞翻曰:否,不也”物三稱群,謂坤三陰亂弒君,大人不從,故“不亂群”也。
荀爽曰:卦性為否,其義否隔。今以不正,與陽(yáng)相承,為四所包,違義失正,而可羞者,以“位不當(dāng)”故也。
《九家易》曰:巽為命。謂受五之命,以據(jù)三陰,故“無(wú)咎”。無(wú)命而據(jù),則有咎也。疇者,類也。謂四應(yīng)初據(jù)三,與二同功,故陰類皆離祉也。離,附。祉,福也。陰皆附之,故曰有福。謂下三陰離,受五四之福也。
《象》曰:有命無(wú)咎,志行也。
荀爽曰:謂志行于群陰也。
《九家易》曰:否者消卦,陰欲消陽(yáng)。故五處和居正,以否絕之。乾坤異體,升降殊隔,卑不犯尊,故“大人吉”也。
其亡其亡,
荀爽曰:陰欲消陽(yáng),由四及五,故曰“其亡其亡”。謂坤性順從,不能消乾使亡。
系于包桑。
荀爽曰:包者,乾坤相包也。桑者,上玄下黃,以象乾坤也。乾職在上,坤體在下,雖欲消乾,系其本體,不能亡也。
京房曰:桑有衣食人之功,圣人亦有天覆地載之德,故以喻。
陸績(jī)?cè)唬喊疽病Q云鋱?jiān)固不亡,如以巽繩系也。
案:其亡其亡,近死之嗟也。其與幾同。幾者,近也。九五居否之時(shí),下包六二。二互坤艮,艮山坤地,地上即田也。五互巽木,田上有木,莫過(guò)于桑。如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言五二包系,根深蒂固,若山之堅(jiān),如地之厚者也。雖遭危亂,物莫能害矣。
鄭玄曰:猶紂囚文王于羑里之獄,四臣獻(xiàn)珍異之物,而終免于難,系于包桑之謂。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dāng)也。
崔覲曰:得位居中也。
侯果曰:傾為覆也。否窮則傾矣。傾猶否,故“先否”也。傾畢則通,故“后喜”也。
《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zhǎng)也。
虞翻曰:否終必傾,盈不可久,故“先否”。下反于初,成益,體震,民說(shuō)無(wú)疆,故“后喜”。以陰剝陽(yáng),故不可久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
崔覲曰:否終則傾,故同于人。通而利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