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奇數一,偶數二,奇數三,偶數四,奇數五,偶數六,奇數七,偶數八,奇數九,偶數十。在十個基礎數字中,奇數五個,偶數五個,五個同類的數相加各自有其合計數,奇數的合計數是二十五,偶數的合計數是三十,總計奇數偶數之合是五十五。這是用來確定卦爻陰陽形態改變并且逐爻排列遠古治國方略的東西。
注釋:(1)“天地”奇偶。“陰陽”系古代哲學術語,表示相對立的概念。有時表示天地,因此“天地”也是一對對立的概念,“奇偶”也是一對表示數的概念,所以這里的“天地”既是現代數學中“奇偶”的意思。——筆者。
(2)“位”量詞。
(3)“相得”相合。《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其游如父子然,相得甚歡,無厭,恨相知晚也。”
(4)“凡”總計。《孟子·萬章下》:“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
(5)“所以”用來……的東西。《莊子·外物》:“筌者所以在魚。”
(6)“成”確定。《國語·吳語》:“夫一人善射,百夫決拾,勝未可成也。”
(7)“變化”改變事物的性質或形態。
(8)“行”排列。《鹖冠子·王鈇》:“列星不亂,各以序行。”
(9)“鬼”遠。班固《典引》:“仁風翔乎海表,威靈行乎鬼區。”李善注:“蔡邕曰:’鬼區,絕遠之區也。’”
(10)“神”《漢語大詞典》猶治。《荀子·王制》:“故天之所覆,地之所載,莫不盡其美,致其用,上以飾賢良,下以養百姓而安樂之。夫是之謂大神。”王先謙集解引郝懿行曰:“《釋詁》:神者,治也。然則大神謂大治。”《易·系詞上》:“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冒:統括;天下:國家;道:治理。)
下轉:《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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