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八卦以象(1)告(2),爻彖以情(3)言,剛柔(4)雜(5)居(6),而吉兇可見(7)矣。變(8)動以(9)利言,吉兇以情遷(10)。是故愛惡相(11)攻(12)而(13)吉兇生(14),遠(15)近(16)相取(17)而悔吝生,情(18)偽(19)相感(20)而利害生。
【譯文】八卦用卦的象征意義來表示,爻辭彖辭用實際情況來言說,實際生活中的正確活動與錯誤做法攙雜采用,因而吉兇就可以從文辭中顯現出來了,正確活動用有利來言說,是吉是兇依照文辭表述的實際情況來變動。因此經過對爻辭敘述的內容究竟是使人喜愛的還是使人厭惡的進行察看研究因而吉兇就出現在眼前了,經過對爻辭敘述的內容究竟是深遠的還是淺近的進行察看擇取因而悔吝就出現在眼前了,經過對爻辭敘述的內容究竟是實情的還是虛假的進行察看感受因而利害就出現在眼前了。
注釋:(1)“象”《周易》專用語。亦指卦象。《易·說卦》: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等。
(2)“告”稱說,表示。《荀子·禮論》:“薦器則冠有鍪而毋縰……輿藏而馬反,告不用也。”
(3)“情”真情,實情。《國語·魯語上》:“余聽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斷之。”
(4)“剛柔”陰陽。《淮南子·精神訓》:“于是乃別為陰陽,離為八極,剛柔相成,萬物乃形。”(陰陽:我國古代哲學認為宇宙中貫穿一切事物的兩大對立面。包括:山丘的北面和南面、天地間化生萬物的二氣、天地、日月、晝夜、寒暑、君臣、夫婦、男女、奇偶、動靜、強弱、剛柔、開合、死生、生殺、正確與錯誤……等。)
(5)“雜”混合,攙雜。《國語·鄭語》:“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
(6)“居”采取(采用。),取用。《戰國策·齊策五》:“夫罷士露國,而多與天下為仇,則明君不居也。”
(7)“見”顯現。《孟子·滕文公上》:“不直,則道不見,我且直之。”
(8)“變”正(合于道理的:正道。正確。正義。)。《康熙字典》又《韻會》平免切,音辨。正也。《禮·禮運》大夫死宗廟謂之變。《陳註》變讀爲辨。猶正也。
(9)“以”介詞。用,拿,依靠,依照。《左傳·莊公十年》:“何以戰?”
(10)“遷”變更,變動。《禮記大傳》:“有百世不遷之宗。”注:“猶變易也。”
(11)“相”xiàng察看。《管子·立政》:“相高下,視肥磽。”
(12)“攻”研究。韓愈《師說》:“聞道有先后,術業有專攻。”
(13)“而”表示因果關系。相當于“因而”、“所以”。《荀子·勸學》:“玉在山而草木潤,淵生珠而崖不枯。”
(14)“生”產生(出現),發生。《左傳·僖公三十三年》:“敵不可縱,縱敵患生。”
(15)“遠”深遠,深奧。《論語·衛靈公》:“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16)“近”淺近,容易理解,容易明白的。《孟子·盡心下》:“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
(17)“取”擇取(選擇,取用。)。《孟子·盡心下》:“吾于《武成》,一二三策而已矣。”
(18)“情”真情,實情。《國語·魯語上》:“余聽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斷之。”
(19)“偽”虛假。《論衡·率性》:“夫道有真偽,真者固自與天相應,偽者人加知巧,亦與真者無以異也。”
(20)“感”感受。《荀子·性惡》:“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后生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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